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我市兆丰花苑人才引进公共租赁住房已获准上市交易,请已购人才引进公共租赁住房满10年(从合同备案时间起算)的购房人携带以下材料:
1、人才引进公共租赁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
2、房屋所有权人(含产权证书上载明的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合法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人才引进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及其他共同所有权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证明(签字确认后的《樟树市人才引进公共租赁住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于2024年12月10日以后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药都南大道75号)六楼住房保障股办理相关手续。未尽事宜可拨打电话0795-7335598。
樟树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